《建筑樁基檢測技術(shù)規范》(JGJ106-2003 J256-2003) |
《公路工程基樁動(dòng)測技術(shù)規范》(JGJ/T F81-01-2004) |
《建筑邊坡工程技術(shù)規范》(GB50330-2002) |
《建筑樁基技術(shù)規范》(JGJ94-2008) |
《深圳市基坑支護技術(shù)規范》(SJG05-2011) |
粵交監督[2005]381號文件 |
型號 | 總數量 | 檢測數量 | |||
樁身完整性 檢測 | 樁身承載力檢測 | 錨索抗拔檢測 | |||
低應變法 | 超聲波 | 鉆芯法 | |||
抗滑樁 | 26 | 20%(6根) | 0 | 0 | 0 |
錨索 | 24 | 0 | 0 | 0 | 1%(3根) |
錨桿 | 66 | 0 | 0 | 0 | 1%(3根) |
基礎類(lèi)型 | 檢測項目 | 檢測方法 | 檢測數量 |
大直徑(樁徑≥800mm)混凝土灌注樁 | 樁身質(zhì)量 | 低應變法、高應變法、聲波透射或鉆芯法 |
1、對于樁徑≥1500mm的柱下樁,每個(gè)承臺下的樁應采用鉆芯法或聲波透射法抽檢,抽檢數量不少于該承臺下樁總數的30%且不少于1根; 2、對于樁徑<1500mm的柱下樁和非柱下樁,應采用鉆芯法或聲波透射法抽檢,抽檢數量不少于相應樁總數的30%且不少于20根; 3、對未抽檢到的其余樁,宜采用低應變法或高應變法檢測。 |
承載力 | 靜載試驗、高應變法或鉆芯法 |
1.采用靜載試驗或高應變法,按本表小直徑混凝土灌注承載力檢測數量樁執行。 2、當樁徑>1200mm時(shí)確因試驗設備或現場(chǎng)條件等限制,難以采用靜載試驗、高應變法抽測時(shí),對端承型嵌巖樁(含嵌巖型摩擦端承樁、端承樁),可采用鉆芯法對不同直徑樁的成樁質(zhì)量、樁底沉渣、樁端持力層進(jìn)行鑒別,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樁數的10%且不少于10根。鉆芯法抽檢的數量可計入樁身質(zhì)量抽檢數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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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受豎向抗拔力或水平力的樁 | 樁身質(zhì)量 | 低應變法、高應變法、聲波透射法或鉆芯法 | 根據樁型,分別按本表預制樁、小直徑混凝土灌注樁、大直徑混凝土灌注樁樁身質(zhì)量檢測數量執行。 |
承載力 | 靜載試驗 | 不宜少于有豎向抗拔或水平承載力設計要求的樁總數的1%,且不少于3根。當確因試驗設備或現場(chǎng)條件等限制,難以進(jìn)行單樁豎向抗拔、水平承載力檢測時(shí),應按有關(guān)規定由設計單位進(jìn)行抗拔或水平承載力的復核驗算;驗算合格的,可以不進(jìn)行靜載試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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